
房地產稅要來了?從“推進”到多城“試點”,二類人盡快謀后路
在過去的20年里,國內房價一直在上漲。據數據顯示,上世紀90年代初,國內平均房價約為每平方米1000元。到2020年,全國平均房價將已經接近15000元/平方米,上漲了15倍。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的平均房價甚至超過了7萬元,這意味著至少需要1000萬才能買到一套房。
與高房價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住房空置率。西南財經大學在2019年就指出,中國8億套商品房的空置率超過25%,這就意味著有2億套商品房空置。在2020-2021年之后,這一數據也只會多不會少。房產因為炒房客的加入居高不下,而炒房客買房子卻不居住,又導致了高空置率。
此前,中央銀行還發布了這樣一組數據:中國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擁有率為96%,有一套房的比例是58.4%,有兩套房的家庭的比例是31%,有三套或更多的家庭比例是10.5%,而平均下來每個家庭有1.5套住房,可以看出,我國居民住房基本飽和。
為了穩定房地產市場,國家也不止一次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對炒房客進行打擊,“房住不炒”也一再被提及。此外,國家還針對一套以上購房的人群開始限售、限購、限貸等一系列措施,目的都是為了打擊手持多套房產的炒房客,已達到為樓市降溫的作用。
除此之外,征收“房產地稅”的話題也已經討論多年。自2020年以來,財政部更是已經四次提及房地產稅了。在過去幾年有關房地產稅立法的表述,也多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穩妥推進”等詞匯,直到今年,開始發生了轉變。
5月11日,財政部官網發布消息稱,“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對此,經濟學者嚴躍進就認為:此次提及改革試點工作,有很強的風向標意義,意味著房地產稅可能會在部分城市試點。
從2015年8月5日房地產稅法第一次明確進入立法規劃以來,“房地產稅立法”任務就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而在此之前,房地產稅也早有“試點”,2011年上海、重慶率先試點對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至今也已過去了整整10年。此次提及試點也就意味著將會有更多城市加入到試點之中。
對于征收房地產稅這個問題,一般來說,很多居民還是比較贊成的,因為即使房地產稅全面實施對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來基本是不會產生很大影響的。大多數不贊成征收房地產稅的,基本都是擁有多公寓和高負債率的炒房客們,一旦實行房地產稅,無疑會增加這兩類人的持有成本。
為此,也引發了不少專家之間的“激辯”。其中吳曉求和賈康就是這場爭論的最典型人物。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認為:“土地屬于國家,土地上的東西值錢,不是因為東西本身,而是因為土地的價值。但是土地又不是我的。怎么要對我征稅呢?”在吳曉求看來沒有理由征收這個稅。并且他也認為,如果只是從調控房價的角度來看,也可以找其他方法,沒有必要通過這種方式調節。
然而,經濟學家賈康卻不這么認為。賈康表示:“這么多年來,一直有人說房地產稅的實施有法理上的硬障礙,但事實上,與國際案例相比,房地產稅的征收在實踐和理論上都不存在硬障礙。”賈康解釋說,房地產稅是講的是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這只是一種說法。在美國,這個稅就是財產稅或是不動產稅,在英國就是市政稅,在日本又是固定資產投資稅,所有這些都是根據不同地方的技術進行處理的。
而近年來,“中國空房遍地”的新聞層出不窮。如何真正將房子用到實處?如何防止多房者、炒房客囤積房屋,高價賣出炒房?征稅無疑是有效途徑之一。既然“房地產稅”的征收是必然的事,如何征收也就成了另一個話題。
有人說要按人均面積征收,也有人說要按每戶一套三套以上的房子征收。就以已經試點的上海和重慶來看,上海的模式是以多套房為主要征收對象,而重慶的模式則以高端豪宅(如別墅等)為重點征收對象,對高檔住宅形成制約,也符合“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房地產調控理念。
按照目前國家的的動作來看,未來加入試點的城市也會更多,如果普遍湊效,全面征收房地產稅也就不遠了。房地產稅出臺在一定程度上也會使得樓市降溫,但房價暴跌是不太可能的。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一旦房地產稅全面實施,多套房以及炒房客只能盡快將房子買給剛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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